2024/12/18
kaiyun全站kaiyun全站kaiyun全站(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财政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我区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区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与街道(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依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审核部门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情况。组织拟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申报地方税收减免的有关工作。
(七)负贵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贵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贵区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贵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事务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以及区人民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政府债务预决算草案。统一管理区政府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或措施。
(十四)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海龙,男,汉族,湖南岳阳人,1974年1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岳阳楼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协助局长领导全面工作,分管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区财政工资统发中心、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政工人事股、预算股、国库股;负责争资争项、财源建设、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联系洛王街道财政所、吕仙亭街道财政所、岳阳楼街道财政所工作。
费新立,男,汉族,湖南岳阳人,1974年7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岳阳楼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财务管理股、教科文股、绩效管理股;负责乡村振兴、预算绩效管工作,联系郭镇乡财政所、奇家岭街道财政所、王家河道财政所工作。
姚三保,男,汉族,湖南岳阳人,1967年8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岳阳楼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区政府采购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企业财务管理股、金融债务股、税政财政监督股(法制股);负责“三资”运作改革、政府债务防范、财会监督工作,联系望岳路街道财政所、枫桥湖街道财政所、城陵矶街道财政所工作。
李华锋,男,汉族,湖南岳阳人,1971年3月出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岳阳楼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财政资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经济建设股、综合规划股;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联系金鹗山街道财政所、东茅岭街道财政所工作。
费新德,男,汉族,湖南岳阳人,1967年12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岳阳楼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资金中心主任
分管办公室、行政政法股、会计管理股、社会保障股,负责机关财务、宣传、信访、纪检、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等工作;联系站前路街道财政所kaiyun全站、三眼桥街道财政所工作。
骆闽,女,汉族,湖南岳阳人,1977年1月出生,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岳阳楼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以及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财产、保卫、后勤工作。
拟订局机关、直属单位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负贵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查研究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状况,负责文明财政所的建设工作,组织财政系统表彰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组织与指导财政系统职工培训工作;负贵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工资套改和晋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分析预测全区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制订全区预算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汇编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拟订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区级预备费;承担向区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承担军队、武警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为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关预算定额、预算支出政策等咨询。
拟订和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编制全区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年报;负责汇总审核、汇总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区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编制区级部门决算和全区部门决算;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协调人民银行国库办理区级预算缴款、拨款和上下级财政资金的测算调度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的收付业务,统一管理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银行开户申请及账户,负责归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资金账户及相关账务;负贵归口管理区级财政其他账户及相关账务;负责拟订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国库管理体制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审核批复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负责财政性收支综合统计工作,编印财政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年度财政统计资料。
负责预测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参与财政发展战略和重要财政改革方案研究;负责拟订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核有关标准; 负责区级政府性基金设立的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研究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和财政补贴等宏观调控政策,参与价格、工资及津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参与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福利待遇政策;承担物价、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 参与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房改的财税政策,归口管理住房资金及其财务;参与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和住房金融政策;负责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方面的工作协调和相关资金管理;负责拟订全区彩票管理有关制度,审核、下达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和确定彩票发行方式及技术规范,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的分配、使用,查处彩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参与综合预算编制、“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治理经济环境等工作,协助做好相关非税收入征管;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收入的支出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有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对国有土地储备工作评估论证; 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和出让金、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对储备土地的征地、拆迁成本和前期费用进行成本审核。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 负责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事业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负责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科学、知识产权、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等事业费; 协助做好相关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 按照规定权限,对国家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地方税制建设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地方财税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参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 负责全区财政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听证事项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提出编制区级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的建议,审核、办理区级国家赔偿事项; 负责审查财政行政处罚决定,受理行政执法的申诉和检举; 拟定财政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和财会制度、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情况、执法情况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情况,组织开展机关内审,协调审核财政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监督、检查的条款,研究提出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 负责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影响的相应措施,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草案和基金预算,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 负责指导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管理财政安排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和药品监管、民政、残疾人事业管理等事业费及优抚安置经费、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救灾救济补助费、卫生专项补助经费、食品风险基金,以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就业专项资金、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等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有关制度、措施; 负责审核、拨付行政事业单位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费;协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征管工作。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 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 负责对口联系部门单位的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专项资金支出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经济和信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 负责监督市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除金融企业以外的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 参与区直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革等工作,拟订相关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参与拟订区属国有企业的工资、住房、社会保障等政策; 负责分析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编制汇总区属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财务决算,收集、分析和反馈企业财务信息; 协调安全生产监管财政相关工作及管理相关资金;负责拟订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归口管理区财政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金; 负责区直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扶持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商业和物资企业简易建筑费以及工业事业费等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区财政对企业的专项贴息、亏损补贴等专项资金,负责区级企业税收返还支出项目管理,负责区级国有企业土地出让金转为股权的委托管理。
承担农林kaiyun全站、水利、蔬菜、畜牧水产、动植物防疫、经营、能源、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 会同相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 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农林、水利、蔬菜、畜牧水产、动植物防疫、经营、能源、移民等部门事业费; 负责全区和区本级涉农支出的汇总和分析。
掌握所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所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牵头负责与区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研究拟订财政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进行审核及资金使用监督; 负责管理国家粮食风险基金。会同所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下年度预算编制建议; 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的预算建议; 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 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执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管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实施会计法规、规章准则; 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会计职称专业考试用书的领发和会计证发证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 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负责全区的会计执法检查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并负责财务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会计报刊的发行征订工作; 负责全区会计学会工作。
负责拟订地方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 拟订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组织开展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区级财政专项支出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重点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区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库,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 组织指导区直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参与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金融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区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工作; 负责全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考核与财政贴息补贴工作; 拟定、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融资管理工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 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统计、测算和风险预警管理; 研究提出相关金融、债务财政政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负责全区小贷公司的系统报表审核报送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税费改革政策,拟订全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配合有关股室拟订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参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及乡村公益性债务化债工作; 负责一事一议、集中连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负责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负责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负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工作。
负责制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区直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办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登记、处置、评估、统计和产权界定的核准或备案、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管理等工作; 监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收入; 参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审核、规模确定、可行性论证和预决算工作;协助管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日常维护与修缮;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源统计信息和资产调剂整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土地出让金转为股权的委托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清产核资有关制度,组织开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资产核实等工作,办理清产核资结果的核准和备案手续;负责区级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事项,指导全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负责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的控购审批和管理工作; 负责检查和指导街道(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审核城建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收支计划草案; 负责城建项目资金结算的调度方案,监督项目资金月度收支计划,监督项目资金的结算、汇总和竣工决算及财务决算;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城建投资项目举债的可行性调查研究;监督城建项目融资; 负责组织城建项目概算、预算与结算的审查。
负责执行区人民政府采购政策; 编制区人民政府采购目录草案,审核年度区人民政府采购计划; 制定区人民政府采购的实施方法; 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负责拟订区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汇总区人民政府采购预算; 负责审批公开招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 监制并审批招标文件,确认招投标结果; 监督区人民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负责建立评标专家库。监督区人民政府采购资金,根据采购合同支付货款和劳务费用,对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依据中标结果提供拨款结算凭据。受理政府采购投诉; 承担本级规定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贯彻落实工资统发工作有关政策,确保财政负担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稳步推进财政统发工资改革的有序进行;建立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工资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管理全区各部门人员的异动情况,准确核定人员工资增减变化。管理全区各级各部门人员的异动情况,严格实名制管理,准确核定人员工资增减变化。
贯彻执行上级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的监督管理,接收国库股核批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复核部门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负责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接收并审核预算单位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 按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业务。会同国库股办理有关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核销等事宜; 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 负责内部监督检查,制定收付系统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 受理预算单位及收款人投诉; 对资金收付过程进行监测并对疑点问题进行核查;负责岳阳楼区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拟订全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街道(乡)财政管理的改革和日常工作指导,街道(乡) 财政预算编制、惠农补贴“一卡通”的发放。督促街道(乡)财政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街道(乡) 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区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区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 负责区本级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拟定区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 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考核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拟定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表彰、奖励方案; 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 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负责本局思想政治、行政事务等工作。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股级领导职数1名。
根据授权,负责对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和决算审查的具体实施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和财政投资政策建议;负责承办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估咨询及后续评价工作;负责对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与政府采购控制价审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招投标、工程采购和财务核查等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负责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经费;办理上级财政部门委托的评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