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3
kaiyun全站为满足我县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1〕1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1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如有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高中、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kaiyun全站、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须在2022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精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至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第二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本次招聘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4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人员从2022年4月20日起,可以通过河池人才网(网址: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线。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网上资格审查由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25日8:30至5月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2年4月25日8:30至4月29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3)。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资格审查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笔试考1门课程,总考试费50元整。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缴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转账缴费时必须备注考生编号及姓名,如无备注信息或备注信息不正确则视为无效缴费。银行转账缴费凭证在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
①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情况将于2022年5月2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②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比例(不含1:3)的岗位,须参加笔试进行筛选,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名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27日8:30至6月4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范围人选。
自治县教育局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配送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社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和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村料。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自治县教育局联合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三证缺一不可。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说课+答辩”中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实践技能操作”中说课占50分,实践操作占50分。
3.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在面试当天的面试前1小时从考官库按1:1.5抽签确定考官人选,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7人组成。确定考官人选必须参加面试前40分钟的考官业务培训。考官培训后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应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线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公开招聘教师聘用审批表》,经自治县教育局审核,报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河池市外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健康码为 “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届时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一)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委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附件3.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