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kaiyun全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676,749,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1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54,496,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0人,代表股份22,253,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0人,代表股份22,253,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0人,代表股份22,253,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9%。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903,2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74%。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406,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51%。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00,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00,6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00,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00,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00,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00,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857,7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06%。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61,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06%。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00,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3%。
议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898,8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6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402,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53%。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676,749,831股;同意656,797,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17%。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2,253,288股;同意2,300,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88%。
同意665,095,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79%;反对10,77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5%;弃权876,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同意10,59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302%;反对10,77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293%;弃权876,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5%。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吉学斌先生、张波涛先生、王冬明先生、kaiyun全站乔国银先生、张杰先生、葛永哲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kaiyun全站,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曹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李伟先生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徐飞先生、王信玲女士合计3名监事组成,其中徐飞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及其全体监事任期均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满三年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吉学斌,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高级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创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
吉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除在第一大股东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吉学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凌,男,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昆明国际贸易中心财务部副部长,云南烟草国贸商城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项目经理,昆明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兴云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副经理,深圳合众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冯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郝守超,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从业资格,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书。历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易朴东方(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等。2023年4月加入本公司,任职集团投资总监。kaiyun全站
郝守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守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志新: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22年入职公司,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总经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志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志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kaiyun全站、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选举吉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波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3)
同意聘任吉学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冯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郝守超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3)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志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