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9
各省直预算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琼财会〔2014〕751号)的有关规定,持有我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了满足广大会计人员的培训需求,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服务水平,现将开通我省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年度:2012—2015年度
二、办理时间: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课程于2016年6月20日起接受申请开通,申请结束时间以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为准。
三、申请人员: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海南省的会计人员。
四、办理程序
(一)填写《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课程开通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交到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政务中心财政窗口(详见附件2)。
(二)各有关政务中心财政窗口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开通网上培训课程。
(三)课程开通之后,申请人须在30日内登录“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服务平台”(http://www.hainanjxjy.com/)
完成网上培训及考核记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不予再次开通,不予办理跨省调出。
(四)会计人员可自行登录“海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从业助手”——“辅助信息”查询个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均已完成者才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我省。
五、其他事项
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我省的会计人员若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无须申请开通,待2016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开始后,省财政厅将一并统筹考虑开通,请留意“海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